打击医保欺诈,我们在行动

发布时间:2020-05-05本文来源:建阳眼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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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“救命钱”,具有“专款专用”的性质,但有许多不法分子欺诈骗取医保基金,损害参保人的利益。为守护医保基金安全,促进基金有效使用,建阳眼科医院工作人员,积极宣传、悬挂横幅、分发传单,告诫人们谨防欺诈,打击医保诈骗行为。

在此,建阳眼科向各位参保人发出倡议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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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来源:原创

1、树立主人翁意识,从我做起,珍惜医保权益,争做宣传员、监督员,自觉抵制并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。

2、不伪造医疗服务票据,骗取医保基金。

3、不将本人的医保卡转借他人,不持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。

4、不非法使用医保卡,套取药品耗材等,倒买倒卖非法牟利。

 如何规范使用医保卡呢?

如果你是定点医疗机构

1、严禁盗刷、空刷医保费用。

2、严禁将药品、保健品、生活用品、诊疗项目等串换结算。

3、严禁通过赠送礼品、减免自付费用等诱导参保人员进行医保结算。

4、严禁留置、收集参保人员证卡进行医保结算。 

5、严禁纵容、默许冒名就诊进行医保结算。

6、严禁分解收费、超量用药、重复用药、使用无适应症药品进行医保结算。

7、严禁无指征检查、治疗、住院进行医保结算。 

8、严禁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结算。

9、严禁伪造、变造医疗文书或提供虚假医疗费凭据骗取医保基金。

10、严禁违反医保监控设备使用管理规定。


2·如果你是参保人员

1、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办理参保登记。

2、不得出借医保证卡。

3、不得冒名就医、配药进行医保结算。 

4、不得超量配药或虚构病情骗取药品进行医保结算。 

5、不得涂改、伪造、变造医疗文书骗取医保待遇。

6、不得要求将生活用品、保健品等纳入医保结算。

7、不得变卖药品、医用耗材等套取医保待遇。

8、不得参与医保结算后返利、返现等活动。 

9、不得长期无指征占床住院进行医保结算。

10、不得在报销时提供虚假票据、材料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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