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阳眼科医院散光眼的配镜原则

发布时间:2020-04-17本文来源:建阳眼科

1、±0.25DC以内的生理性散光,可以不予考虑。

2、±0.50DC以内的散光,如不加散光患者能达到正常视力    1.0以上,并且没有什么不适感觉,就可以不配,反之,就应配。

3、大于±0.50DC—±3.00DC以内的散光尽量完全矫正。

4、大于±3.00DC的散光,可用球、柱等值法则配制。球、柱等值法则如下:(1)将原柱镜的1/4加到原球镜度,即作为新球镜度。

2)将原柱镜的1/2作为新柱镜度,符号不变。新柱镜轴位与原柱镜轴位相同。

知道了度数,自己可以随便配镜吗?答案当然是不可以  1、配镜度数偏差。  2、不可拿以前的度数再次配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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